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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一带一路”能源合作伙伴关系是能源领域由中国发起成立的多边合作平台,也是中国在全球能源治理体系中发挥建设性作用的重要平台。为更好发挥智库在“一带一路”能源合作中的重要作用,我局拟在“一带一路”能源合作伙伴关系框架下新成立智库工作组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基本情况
2021年10月二届“一带一路”能源部长会议期间,“一带一路”能源合作伙伴关系合作网络(以下简称合作网络)正式成立。作为“一带一路”能源合作伙伴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,合作网络目前包括绿色能源、互联互通(电力)、油气、智慧能源(创新)、绿色金融、高校(青年)和**传播等7个工作组,中外成员单位88家。成立以来,合作网络各工作组充分发挥“一带一路”能源合作伙伴关系平台作用,通过政策交流、规划对接、技术合作、项目开发、能力建设等方式,持续深化与共建“一带一路”国家的务实合作,为“一带一路”能源合作高质量发展贡献了积极力量。2024年10月第三届“一带一路”能源部长会议期间,我局正式发起成立合作网络智库工作组。作为合作网络较新的重要组成部分,智库工作组旨在充分发挥能源智库在促进政策沟通、技术交流、民心相通中的重要作用,推动“一带一路”能源合作专业化、多元化发展。
二、工作内容
(一)咨政建言。对“一带一路”能源合作进行全方位、综合性研究,聚合**外能源智库资源,通过各种方式向共建“一带一路”国家和相关能源企业开展政策解读。
(二)务实合作。加强共建“一带一路”重点区域、重点国别、重点领域研究,为“一带一路”能源项目合作提供有效参考,推进能源基础设施“硬联通”。
(三)前沿研究。聚焦新兴能源技术和新兴合作业态开展针对性研究交流,根据工作需要举办相关交流研讨活动,发布相关研究报告,推动能源规则标准“软联通”。
(四)人才交流。围绕能源安全、能源转型、能源可及、创新技术等重点方向,为共建“一带一路”国家特别是“一带一路”能源合作伙伴关系成员国定期开展能力建设活动,深化同共建国家人民“心联通”。
三、工作机制
智库工作组由中外科研院所、大专院校、行业协会等机构组成,在“一带一路”能源合作伙伴关系框架下开展工作。工作组需自行承担开展相关活动所产生的费用。工作组设组长单位,负责牵头制定工作组详细工作计划,组织成员单位共同实施工作计划,形成合作成果,并定期向我局报送工作计划、总结、重点工作进展等。各成员单位应积极配合组长单位做好相关工作,及时向组长单位报送合作需求和工作计划等。工作组在合作中遇到的重要问题,可提请我局根据实际情况协调推动解决。
我局将定期评估工作组的工作情况,适时更新完善工作组成员单位。对于工作组提交的具有重要示范意义的合作成果将结合“一带一路”能源部长会议、“一带一路”能源合作伙伴关系论坛等主场外交活动进行重点宣传和推介,其他合作成果将通过“一带一路”能源合作网、相关能源传播媒体等进行展示。
四、工作要求
请有意向加入合作网络智库工作组的单位填报《“一带一路”能源合作伙伴关系合作网络智库工作组意向表》,并于2025年1月24日前报送国家能源局**司(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46号,邮编:100045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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